2亿资金补偿钱江源头
省环保局的专家表示,这几年来,浙江省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始终维持在85左右,考虑到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这一指数的稳定表明几年来我省在环保整治方面的成效明显。
在过去的几年里,浙江不断完善环保法规,加快地方环保立法进程,抓紧制定相应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省政府还相继颁布了《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完善了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今年,我省还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4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在钱塘江源头地区首先尝试实施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办法》明确在原有的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的基础上,省政府每年再拿出一块资金(2亿元),在钱塘江流域源头主干10个县(市)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试点。
省环保局透露,今年1~3季度,浙江省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大部分环境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了省政府目标责任制确定的标准。八大水系、运河、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Ⅲ类水质标准的占63.2%;各设区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78.9%;11个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均在85%以上。
污染行业排队“摘帽”
两年前,省政府实施“811”环境整治行动。时至今日,“811”行动取得了重大进展。
目前,临海市水洋化工区、长兴县蓄电池行业两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已经“摘帽”。温州电镀行业、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医药基地、黄岩化工医药基地以及苍南褪色业准重点监管区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已经通过“摘帽”省级现场验收。尚未“摘帽”的5个重点监管区和4个准重点监管区均按要求编制了污染整治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开展了整治工作,预计大部分可以在明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据省环保局的初步统计,重点监管区整治以来,已削减COD(化学需氧量,反映了水中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排放量约9.5万吨/年。针对钱塘江流域,目前年削减氨氮排放量1.2万吨、磷排放量220多吨。今年前三季度,钱塘江流域市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65.4%,高于全省52.6%的平均值,衢州市所有出境水质已常年优于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