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嵊州市人民医院放射科主任支某、麻醉科主任相某、免疫科主任袁某是该院的业务骨干以及多年的科室主任,无一例外地在“银弹”的攻击下轰然倒下。三人在各自科室采购医疗设备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供应商提供关照和帮助,收受贿赂25万余元。近日,法院对支某、袁某作出了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支某6年半,袁某5年半,对相某的判决将在近期内作出。
从1988年起就担任嵊州市人民医院放射科主任的支某,因在放射专业上有颇深的造诣,曾是个优秀的医生。医院所有放射设备的采购都要经他认可。但是,从2000年接受经销医用胶片的王某的一台彩电开始,他逐渐滑向受贿的深渊,在核磁共振器、X光机、医用胶片等医疗设备器材采购过程中,多次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9050元,美金7500元。
相某、袁某也与支某如出一辙,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笔礼金、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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