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02版:每日新闻·传媒
3  4  
PDF 版
· 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思想的提出(下)
· 为古桥建立
电子档案
· 中国人平均吸烟年龄提前
· 四川明星电力原大股东被判无期
· 鸡西煤矿再次爆炸8人遇难
· 全国各类残疾人已达8296万人
· 沈阳金融博物馆落成开馆
· 贵州悬赏20万破案追凶
· 北京1个鸡蛋样品被检出苏丹红
· 沈阳运钞车被劫案首犯被执行死刑
· 长江中下游现罕见枯水位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12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沈阳运钞车被劫案首犯被执行死刑
  12月1日上午,轰动全国的“1·18”大案主犯张显光,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终审宣判。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张显光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2年底,张显光伙同张显明、张显辉、李彦波从黑龙江来到沈阳,预谋爆炸抢劫运钞车,购买并制作组装了爆炸装置。2003年1月18日上午,张显光等人先杀死一名司机,抢到一辆微型面包车,下午来到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附近,将爆炸装置放在一辆自行车后架上,17时50分,当一辆运钞车停至储蓄所门前时,由张显辉启动遥控装置引爆炸药,将储蓄所工作人员王某、押运员刘某当场炸死,另5人被炸伤。爆炸过程中,张显光、张显辉又开枪将运钞车司机袁某打死,抢走运钞袋4个,内有人民币220余万元。

  今年11月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四罪并罚,当庭判决张显光死刑。据辽沈晚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