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凤英
道路设施要向公共交通倾斜,城市将逐步设置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在绿灯时间上给予公交车辆以优先通行权——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王凤武,日前在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做了如是表示。他并且非常明确地指出:“路权是全体市民的路权,路权的分配是按照出行人数而不是出行车辆进行分配。”
很长时间没有听到过有关官员在城市交通问题上,作出如此鲜明表态了。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一表态可以被视为我国城市交通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出现了一个重大转变,即从以车为本、以钱为本,转向了以民为本,占城市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市民的出行权,终于被摆在了一个比较优先的位置上。
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实际上是以车为本的,在有的城市,甚至发展成了以高级车为本,小排量的汽车长期受到限制就是证明。
肯定“路权是全体市民的路权,路权的分配要按照出行人数分配而不是出行车辆进行分配”的原则,从逻辑上说就必然会得出公交路权优先乃至自行车路权优先的结论,在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下,这实际上意味着占城市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下层市民享有出行的优先权——在城市交通问题上,落实以民为本的原则就意味着要以绝大多数市民能不能方便快捷地出行为出发点和归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中国的城市建设成真正现代化的城市、真正和谐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