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西法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两对来杭打工的夫妻,在今年8月13日,双双失去了他们的独子。夺去孩子生命是一个不起眼的水潭。
昨天,两对夫妻作为原告,与杭州市西湖区建设管理中心、杭州市西湖区蒋村乡人民政府、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总公司对簿公堂,分别要求4被告共同赔偿儿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45万余元和44万余元。
孩子玩耍掉进水潭
两家人都租住在蒋村乡蒋村社区。彭家来自重庆,其子彭松今年已读小学六年级。周家来自浙江龙游,其子周汇珉正读小学二年级。提起儿子,两父母仍赞不绝口:“聪明懂事,平时放学回家经常帮我们做做家务。”
今年8月12日,是个周末,白天两家父母都忙于工作,不在家中。傍晚回家后,他们不见放暑假在家的儿子。打个电话一通气,发现两个小男孩同时失踪了。因为两个小男孩经常在一起玩,这回同时失踪,家长顿感不妙,彻夜寻找,但不见踪影。
8月13日凌晨,一个扫马路的清洁工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前面路边的水坑里有一具小孩的浮尸。”当他们狂奔到水潭边时,不祥的预感得到了验证。他正是周家之子周汇珉,而彭松也在不久后从潭底被打捞上来。
“水潭谁挖的”成争议焦点
“这个潭有2米多深啊。”打捞尸体的张某爬上来后说。那这个吞噬了两条生命的水潭是怎么形成的?
原告说,当时附近村民告诉他们这个深水坑是在文二西路施工中挖的。打捞工人张某也出庭作了证。
“我下去后,在水潭的西边摸到了挖掘机挖过的痕迹,在水潭底下摸到过一块很大的水泥板。”
“你怎么知道那就是挖掘机挖的?”
“我以前是建筑工人。这个水潭应该是做道路养护用的。”
被告方不同意这个说法。几被告说,蒋村一带多水塘、沼泽,而这个水潭也是自然形成的,在施工前就已存在,并非施工需要而挖,该地段也不是施工的范围之内,离工地最近的直线距离有18米,施工去距离18米的水潭取水也不合常理,仅凭打捞工人一番话和水潭的照片并不能证明水潭是施工所留。
审理完毕后,因被告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