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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中日东海油气田之争
  中日东海油气田之争源于中日专属经济区界线的划分之争。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岸国可以从海岸基线开始计算,把200海里以内的海域作为自己的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内的所有资源归沿岸国拥有。中日两国之间的东海海域很多海面的宽度不到400海里,为此,日本主张以两国海岸基准线的中间线来确定专属经济区的界线,即所谓的“日中中间线”。由于日方提出的中间线主张没有依据,中方一直没有承认。而东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结构决定了中日之间的专属经济区界线划分应该遵循“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原则。

  中方考虑到存在争议,为了维护两国关系,一直没有在争议的海域进行资源开采活动。中国在东海开采的“春晓”等油气田全部在日本单方面提出的“日中中间线”中国一侧。而日方却于2004年7月开始在东海中日争议海域单方面进行海底资源调查,又在2005年4月决定授权民间公司在东海所谓“中间线”以东进行试开采。

  专家指出,日本在东海问题上采取的这些单方面行动加剧了东海海域的紧张局势,给中日关系带来了实质性的伤害。历史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又在东海问题上节外生枝,可谓使中日关系雪上加霜,给东北亚的和平与稳定带来冲击,对双方和东北亚地区都是不利的。

  对于东海划界问题上的争议,中方一贯主张双方应该通过谈判加以解决,多次强调,“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解决东海问题的唯一正确选择。专家表示,中日双方在东海油气田开发问题上有共同利益,双方合作进行共同开发,是有必要和可行的。中日应努力缩小彼此的分歧,互谅互让,本着建设性的态度,化对抗为合作,使东海问题上出现的危机化为双方合作的契机。

  中日双方于2004年10月、2005年5月、2005年9月30日至10月1日、2006年3月、2006年5月和2006年7月举行了六轮东海问题磋商。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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