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张兴平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定为共同犯罪过重了,暴力都是我一个人实施的,他只是从犯。”昨天,下沙女教师冯倩(网名古格银眼)遇害案在省高院二审,广西钟山县人蒋启忠是第一被告,在辩护中,他把罪责都往自己身上揽,想要帮第二被告钟真礼“脱罪”。
抢劫演变成杀人
蒋启忠和钟真礼是老乡。去年,钟真礼在杭州打工,赚了点钱,于是带老乡来杭找工作。
钟真礼说,他们在杭州遇上了黑中介,不仅卷走了介绍费,人也跑了。在没有钱和工作的情况下,钟真礼提议去抢点钱。
今年4月5日,蒋启忠、钟真礼两人带着事先准备的美工刀和水果刀,劫持了从公交车上下来的下沙某学院女教师冯倩,劫得冯倩的手机、MP3、银行卡等。
因害怕罪行暴露,他们残忍地对冯的胸腹部捅刺了数刀,并将其抛弃在水渠里。事后,他们拿着冯的银行卡,在超市刷卡消费,并买好了火车票,准备回老家。最终,被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两人死刑,罚金各1万元,民事赔偿各12万元。
问到哥们,却说没注意
对于一审认定的犯罪事实,蒋启忠说没有异议,但表示“我觉得量刑过重了。”
检察院开始发问。蒋启忠对答如流,“是我捅刺被害人,并提出脱光衣服扔在水渠里。”“你在做这些的时候,钟真礼在干什么?”
蒋启忠顿了顿,答:“没注意。”
“嗯?你在捅刺被害人的时候,没看到钟真礼在干什么?”检察官提高嗓门再次发问。
蒋启忠若有所思,仍说没看见。“你以前做的笔录是不是事实?”“是的。”这时,公诉人拿出蒋启忠归案后的笔录,当庭宣读起来:“你说‘钟真礼按住了她的肩部’。我在这里,提请法官注意,将他今天庭上所述记录在案。”
蒋启忠一时语塞。
轮到调查钟真礼的时候,公诉人提出同样问题。钟说:“蒋启忠在捅刺的时候,我一直按住她的腿,当时没有阻止他。”
在辩护阶段和最后陈述中,蒋启忠始终维护老乡钟真礼,反复说道,这不是共同犯罪。他的辩护人徐安告诉记者,两人住在一条街上,平时关系很好。
庭审结束,由于案件重大,法官说还将报请审委会讨论后,再作出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