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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5万超标车何去何从》后续
网友热议排放新标准
本报将于近期推出“桥梁”,欢迎汽修技师报名参与
  ■本报记者 章晴

  

  采访的时候,有读者打趣:“欧洲老早就实行欧Ⅳ欧Ⅴ标准了,我们才推出欧Ⅱ标准……”这话听似有些偏颇,就像昨天晚上,记者在网上和市民交流有关“杭州明年7月1日全面推行欧Ⅱ排放标准”时,有不少市民存在这样的看法:为什么北京还只是欧Ⅰ标准,杭州却一下子蹦到欧Ⅱ标准?(这里首先插一句,北京实行的也是欧Ⅱ标准,但是他们并未淘汰欧Ⅰ标准的机动车,而是作出一系列禁行限行等措施。)

  标准出台得好

  为了杭州山明水秀

  晚上7时半,记者如约上网,已经有很多读者留言了,看得出来这个话题大家都很关注。来自嘉绿苑的钱雨奇洋洋洒洒写了近400字:

  坚决支持!杭州即将推行的机动车排放新标准,这个标准已经来迟了,看看我们的城市几乎成了可怕的停车场,真有必要采取坚决的措施。

  我们在关注城市发展的时候已经进入了一个严重的误区,似乎家家有车就是发达的标志。城市居民汽车拥有量也就成了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准之一。汽车当然是需要的,原来限制私家车上牌照固然没有道理,但现在对其使用不加限制同样是没有道理的。

  美国的家家有车与我们大有不同,他们的人口是我们的零头,他们的道路大大优于我们。拥有私家车是自由的,但在道路上行驶却是必须受到限制的!时速的限制,行驶范围的限制等等。道路的改造拓宽增加永远跟不上汽车的发展速度,在注重城市文明城市环境的时候,以污染排放为标准对汽车的使用进行必要的限制,不仅是合理的,也是充满人文关怀的。

  另一位匿名网友积极响应:这标准出台得好,那些冒黑烟的超标车是该限制上路了。与杭州山明水秀的环境极不协调。 

  网友“我也有车”也认为这个措施是有积极意义的,“一方面可以减少尾气污染;另一方面,实行这个标准后,会从客观上减缓汽车的增长,缓解杭州交通压力。”

  汽车不是易耗品

  需要更长过渡期

  拥护者普遍是从环保的角度考虑,但是也有车主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反对意见,最核心的一点便是“淘汰的过渡期太短”以及“补偿标准”。

  网友“梦中的守望”问,如果超标车禁止上路,那么,刚买了两三年的车怎么办?政府是出面回收或者原厂回收还是强制报废?如果强制报废,那消费者是否可以依照消法来索赔呢?他说自己是货车司机,一般货车开了两三年基本都会冒黑烟,那么谁来保证车主利益?汽车不是易耗品,这个过渡期是否太短了?

  他认为,一个政策的出台,应该有个过渡期,这个过渡期应视与政策相关的物品的使用年限而定。食品安全出台可以是半年,但车子的使用年限应该是八年以上。那么,过渡期起码应该是五年,而加强对新车出厂标准是保障以后达标的前题。这个出厂标准应该是早几年出台。

  实施细则还在制订中

  本报将继续关注

  昨天的在线交流很热烈,读者抛出了一个个问题,但遗憾的是由于具体的实施细则还在制订中,很多问题记者未能一一作答。比如,有网友问:到哪里可以查自己的车有没有达标?买车时经销商提供的资料上所写的排放标准是否准确?是不是还是要经过有关部门的专门检测?

  还有人关心“这个达标是否经过这一次检验就过关了呢还是增加到车检年审的项目中去?是不是每年都要检查一次?到时年审收费是否会提高?”

  “我爱我的车车”还提了个建议,不搞强制改装或报废,而是用限制上路时间和路段的方法来过渡,比方说,对不达标的车辆,在交通高峰时段不准上路,限制进入景区……

  目前,我们正在联系环保以及交警等部门,将于近期就此话题推出“桥梁”,帮助职能部门与车主进行沟通,欢迎专业人士、汽修技师报名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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