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辛成 江检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撞了人,是施救还是逃跑?河南来杭的李少辉选择了逃跑。他以为这样付出的代价更少。昨天,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对他判了10年6个月,处罚金1万元。同时,他还要赔偿给被害大妈12万元。
无照又酒驾 怎能不出事
李少辉被带上法庭后,一直把头压得很低,与身体几乎成了90度,旁听人员都很难看清他的容貌。检察官说,他今年只有24岁,却已劣迹斑斑。今年3月,他在老家因盗窃罪,被法院判了拘役3个月。而在2004年夏天,他曾伙同他人,在临安盗窃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后来一直未被抓获归案。当然,他的最大宗罪就是昨天开庭审理的这起交通肇事案。
被撞的杜大妈,今年66岁,在九堡开一家卖食品香烟的小店。今年4月26日下午3点左右,无照的李少辉喝了点酒后,开了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
九堡直街路口,李少辉开始倒车。这时,杜大妈刚从小店走出来,去不远处的小商品市场,不料才出门5分钟,就被李少辉的面包车撞倒在地,车轮压上了杜大妈的肚皮。听到一声惨叫,李少辉知道出事了,和车上的乘客急忙下车,将杜大妈抬上了车。围观的群众以为他会将杜老太送往医院,就跑到杜大妈家,把这个事告诉了大妈的老伴。
“搏一把”心态终酿大错
李少辉说,当时也想将受伤大妈送进医院的。
可就在他把车开到下沙街道头格村接上车主曹某后,事情发生了变化。李和曹商议,如果是救人,可能后患无穷;如果把人遗弃,说不定能逃过此“劫”,最后决定搏一把。于是就把杜大妈带到了德胜快速延伸段,由李少辉抱杜大妈下车,弃在了路边的泥地里后,绝尘而去。
身上满是泥巴的杜大妈坐在路边,向路人求救,此时已是下午4点左右。一位好心人听了大妈说的情况,决定帮忙,给大妈的儿子挂去了电话。此时,老伴和儿子已找遍了附近所有医院,听到这个消息赶紧过来救人。杜大妈这才捡回了条命。
经鉴定,杜大妈右锁骨、右趾骨骨折,脾破裂被切除,为重伤,伤残程度为8级和10级。
“太没人性了!”昨天,杜大妈的儿子和女儿参加了旁听,他们向李少辉提出了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12万余元的赔偿。
李少辉对这些事实,没有异议,并表示“对产生的后果,我愿意负全部责任,但家里条件不好,想办法让家里能付多点就付多点。自己对法律太无知,今后会好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