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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012版:新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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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艺术类高考 下月报名
●美术、音乐强化省统考成绩,报考美院不再零门槛
●省外艺校定点定时设考,否则成绩不认可
●艺考生赶考“四个时间段”

■本报通讯员 薛平 本报记者 王慧华
  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有重大变动。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最新消息,凡报考纳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的浙江考生,均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若院校还需单独组织专业校考,则其考生限定于已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者范围之内;凡报考我省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及认可我省专业考试成绩的省外院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音乐类相关专业的考试。我省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有关学校组织校考。

  文化课报名:1月7日至9日

  我省报考纳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先进行文化考试报名,然后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时间统一为2007年1月7日至9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凭学校或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学力证明或介绍信、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到当地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报名,并领取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签发的《浙江省2007年高校艺术类专业科考试报考证》。

  省美术类统考:1月16日至17日报名

  1月28日考素描、色彩

  2007年1月16日至17日:参加美术类统考的考生持《报考证》和身份证,于上午8:30至下午4:00到集中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或杭州师范学院的有关院校(考点)报名点办理专业考试报名,亦可直接到本省考点院校报名、交费。

  省教育考试院在全省确定了13个省美术类统考考点: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林学院、温州大学、丽水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杭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教育学院。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点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选择的考点只是参加专业考试的地点,与填报志愿无关。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1.各院校(考点)不接受函报。2.考生须在2007年1月27日持《报考证》、身份证到办理过报名手续的考点(院校)领取《准考证》并熟悉了解考场规则和考场编排。

  省美术类统考时间:2007年1月28日,考试科目设素描、色彩两门,总分为100分,其中素描50%、色彩50%。

  1月28日上午8:30—11:30考素描,下午13:30~16:30考色彩。

  据悉,中国美院等少数院校还将面向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范围之内的考生,单独组织专业校考,报名和考试时间将在明年3月初进行。

  省音乐类统考:1月7日至9日报名

  3月15日至22日考试

  音乐学考生于2007年1月7日~9日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文化考试报名后,凭《报考证》和身份证继续办理音乐学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领取音乐学专业考试的《准考证》。

  音乐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视唱听音、声乐、器乐。专业考试时间为2007年3月15日~3月22日,考点待定。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先报名参加省音乐学专业考试,且其器乐科目或声乐科目的考试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分数线。

  音乐表演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器乐或声乐、视唱听音,考试时间2007年4月5日~10日。音乐表演专业报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批次安排,考生可于4月1日左右到当地招办考试部门了解。

  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报考证》和音乐学专业考试成绩单,直接到考点报名,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同时了解有关考试编组情况。

  声乐或器乐上线的考生只能选报上线的科目,两个科目均上线的考生可选报其中一个科目,亦可兼报两个科目;选报器乐科目考生的考试乐器须与参加音乐学专业考试乐器相同。器乐和声乐科目分数线在省音乐学专业考试结束后一周公布。音乐学专业考试成绩由考点寄发给考生。

  其他类别:成绩如何认定

  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浙江理工大学组织时装表演与营销专业、杭州师范学院组织舞蹈(学)表演专业、浙江传媒学院组织广播影视(表演)类专业、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空中乘务专业等专业考试。

  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组织和委托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均属省考成绩。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考成绩,学校一律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校考。

  外省艺校

  非美术类设考:1月26日至2月15日

  美术类设考:2月26日至3月31日

  除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设点组织校考的省外本科院校外,其他省外院校一律不得在我省组织校考。浙江理工大学和杭州师范学院被确定为在我省招生考试的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其他本科院校的专业考试考点,并由这两所院校负责考务管理工作。

  设点专业考试拟分两个时间段进行。第一时间段为1月26日~2月15日,原则上安排音乐类、舞蹈(表演)类、编导、广播影视(表演)类、书法等专业的设点专业考试;第二时间段为2月26日~3月31日,原则上安排美术类专业的设点专业考试。

  省教育考试院于2007年1月20前,统一在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公布同意在我省设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外院校及专业考试信息(网址:www.zjzs.net);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擅自在我省设点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专业),其考试结果我省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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