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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淘宝、腾讯口水仗升级上法庭
虚拟货币归属问题,
首次直面法律

■本报记者 林丹
  本报讯 花钱买来的虚拟货币、花时间“打磨”出的虚拟装备,这些东西到底属于谁?到底能不能自由出售、交换?

  杭州正在进行的一场官司,或许将为这些纷纷扰扰的疑虑提供一个依据。

  上周,针对腾讯公司指网民在淘宝上销售QQ号、Q币“侵犯腾讯公司著作权、财产权”、为卖家发布消息提供平台的淘宝网疑构成“共同侵权”的律师函,淘宝网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其未删除和禁止相关信息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

  腾讯:

  QQ号贱售侵权

  在此前一封广而告之的律师函中,腾讯公司称,淘宝网上有卖家出售QQ号,并以低价销售Q币,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财产权;要求淘宝网在接函10日内,承诺制止注册用户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和准备采取的措施,或自行删除出售QQ号和低价销售Q币的页面,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行为。

  淘宝网则在起诉书中回应,用户出售QQ号、Q币的行为属合理处分其名下的虚拟财产,淘宝不应删除、禁止此类信息发布。

  淘宝还表示,腾讯公司此次投诉涉及淘宝网上不特定多数的用户,而出售QQ号和Q币的行为属于用户合理处分其名下的虚拟财产,淘宝公司不应删除或禁止此类信息的发布,因此也不构成对腾讯公司的侵权。

  在腾讯律师函中提到的淘宝网特定专区上,记者发现,QQ号出售信息达2.4万多条;Q币交易信息也有1.2万多条,售价一般为20Q币13元,低于目前1Q币1元的市价。

  腾讯公关部负责人称,近日,在深圳公安部门破获的国内最大的网络虚拟物品盗窃案中,犯罪分子就是通过在淘宝网上低价批发、零售盗来的QQ号和各种游戏账号非法获利的,“这说明淘宝网上的这种行为侵犯用户的正当权益,给网络秩序带来危害。”

  网民:

  腾讯是在垄断价格

  然而针对这一腾讯PK淘宝事件,网易专门作了一个调研——如果腾讯和淘宝网闹上法庭,你支持哪一方?

  调查发现,75%的网民支持淘宝,称淘宝为广大网民提供了购买便宜Q币的场所。

  一些参与QQ号或Q币交易的用户表示,他们有些QQ号码是收费的、Q币也是通过玩游戏和交换等形式获得的,为此付出了大量的财力和精力,把QQ号或Q币转让,是让自己的辛苦有所收获,而且一直没有人指出这样存在侵权问题。

  与此同时,不少网友认为,他们更能接受网上的Q币价格——也就是说,在QQ官方市场之外,数千万QQ活跃用户另外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民间市场。在这个市场,自然确立了一个大部分用户比较认同的汇率。

  “醉翁”

  意指Q币贬值

  网友们认为,“腾讯发出律师函,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腾讯民间汇率可能冲击Q币的官方汇率,也冲击QQ的营收,这才是“关键”。

  依据网友的指示,记者发现,腾讯旗下的交易网站拍拍网上也有大量的QQ号码出售信息,只是在检索“Q币”时,系统显示“没有找到合适商品”。

  业内人士也评论称,腾讯、淘宝此次冲突的焦点不在尚不归属“虚拟财产”范畴的QQ号交易上,而是腾讯开始担心淘宝网规模化低折扣销售Q币会影响公司营收。

  记者查阅腾讯今年的财报发现,其66%以上的收入都是互联网增值业务贡献的,而这些业务的销售基本都依靠Q币这个通道。

  “依托Q币运转的腾讯无线和网络游戏业务,一旦遇上Q币低价倾销、继而贬值,将直接影响公司营收。”一业内人士称。

  虚拟财产归属

  提上日程

  抛开Q币汇率之争,在这场官司的背后,更多的,是对虚拟财产归属的认定。

  虚拟财产在本质上只是一组保存在服务器上的数字信息,有人称之为“电磁记录”,但因其独特的价值内涵,不同虚拟财产间价值千差万别。

  这种产生并存在于互联网虚拟世界的无形财产虽然诞生的历史不长,但发展却异常迅速,在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虚拟财产已经成为人们可以进行广泛交易的商品,而且在美国、日本、韩国等网络游戏发达地区,虚拟财产的年交易额已经达到数十亿美元。

  艾瑞咨询的数据也显示,2004年我国虚拟物品交易的市场为15亿元人民币,网络游戏用户中有46万是经常进行虚拟物品交易的用户,每个用户在虚拟物品方面的年平均消费超过500元人民币,而这一数据正在以很高的速度每年递增。

  北京市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林钺曾专门撰文称,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从其诞生之日起,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市场交易。

  他认为,从法律角度上讲,目前国内并没有一部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游戏者之间进行虚拟财产交易。

  虽然在网络游戏最为发达和活跃的韩国,政府曾经以法律的形式明令禁止过虚拟财产交易,但此项禁令在实践当中根本不起任何作用,而禁止的结果也只能令这种交易行为更加隐蔽和难以管理,以至韩国政府最终不得不取消这一禁令。

  因了这个原因,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前不久提出的“国家应该立法禁止虚拟财产交易”的说法,在网络世界中引起了争议;与此同时,随着韩国文化部向国会提交提案,要求在《游戏产业振兴法》中加入“禁止进行虚拟货币中介”的规定后,虚拟财产的前景,也显得茫然起来。

  网友们纷纷认为,虚拟财产尚未得到国家明确承认的时候,立法禁止有必要吗?在虚拟财产交易实际上已经相当普遍的情况下,立法禁止是否可行?

  也正是因此,杭州这场“进行时”的官司,成为众多网友关注的焦点——这一官司的结论,也许未必最终决定虚拟财产归属的去向,却可能为虚拟财产的身份,作一个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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