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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城建干部违规大建“水中楼阁”
陕西紫阳南水北调水源地因此被污染
  一边是几十栋“水中楼阁”气派非凡,一边是大量的生活垃圾堆积江边或浸泡水中腐烂发臭。这是记者近日在流经陕西省紫阳县城的汉江上见到的场景。

  而汉江,是“一江清水入北京”的南水北调工程重要水源。

  谁盖了“水中楼阁”

  流过紫阳县城的汉江,北岸从东到西密密麻麻排列着几十栋楼房,这些楼房的地基立柱都浇筑在汉江的堤坝上。放眼望去,座座楼房看似插入汉江中,又好似悬于空中,涨水时俨然一排气势恢弘的“水中楼阁”。

  其中最打眼的是高7层的天元酒楼,当地群众对记者说,这座酒楼是县城建局局长周洪开的。正是因为有城建局局长带头,大家才群起效仿,形成了这片蔚为壮观的“水中楼阁”。

  从记者调查获得的材料看,天元酒楼的业主是周洪的下属——县城建局干部彭安,周洪以他还在上学的儿子名义买了其中的4层楼,两层做酒店和旅馆,顶层做娱乐场所,还有一层是地下室。酒楼服务员告诉记者,酒楼生意由周洪的弟弟打理。周洪因此而不承认自己开了酒楼。

  群众认为周洪是在“掩耳盗铃”,“我们也知道在南水北调水源的河道上是禁止建房的,但有城建局长带头‘示范’,不盖白不盖。”一位业主说。

  轻描淡写的“处罚”

  一些关心汉江水源保护的人向紫阳县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县纪委随即展开调查,然而最终形成的报告却耐人寻味。

  报告称:“周洪未在汉江边建房,而是周洪之子周科威在河堤路外侧购得彭安所建房屋四套(其中含地下室一套,顶层一套)。经查,彭安所建房屋手续不完备,改变了土地使用和房屋实用性质及用途。周洪身为城建局局长不仅没有及时有效制止,而且还购买其所建房屋,在群众中形成误解,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同监察室责成:城建局会同土管局按照程序完善彭安所建房屋相关手续;对城建局局长周洪履职不到位,给予警示训诫,实施责令纠错,限期改正。”

  此份调查对事实的陈述很含糊,如没有说明彭安是县城建局干部,也没有说明周洪之子购房时仅是一名学生,个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所买的房屋也不是“四套(其中含地下室一套,顶层一套)”,而是整整4层,每层有多套房间。

  其“处罚”也令人诧异,为什么不追查城建局干部违规建房的责任?为何不追查周洪购买这多么房产的资金来源?仅仅一个“履职不到位”就能界定周洪的责任?这份“调查”实际上只是一份要求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完善天元酒楼相关手续的文件。

  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自然让违规建房者放心。立即又有开发商在江边建了两座商品楼,其中一座楼已卖出,现在正在公开出售第二座楼。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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