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杭州市总工会
杭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决定,对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市区低保家庭、困难家庭继续实施援助,在原有援助措施基础上,新增和变更的援助项目有:
◆日常生活援助
给予每户每月30元(原为25元)的水、电、气(燃料)定额补贴;半价收取家庭燃气初装费(每户减免850元)。
农村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一般残疾人,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元、30元的生活补助。对生活不能自理且常年卧床不起的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发200元生活补助费。
对家庭成员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免收手续费100元。
◆文化生活援助
在免收数字电视新开户安装费和收视费的基础上,再免费赠送数字电视基本型机顶盒一台。
◆医疗援助
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联动,对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的市区参保人员接受血透等治疗时,医疗救助实行提前介入。
◆住房援助
在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拆迁范围内,其被拆迁住宅用房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在本市另有住房的,应一并计算面积),并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48平方米(原为46平方米)的成套房作为安置用房。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互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对持证家庭危旧房改造自负费用适当减免。
胡大淼 方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