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由5个部门组成的10支治犬小分队就要上路执法了,重点查处无证养犬,不按规定养犬,非法经营、注射犬用疫苗,非法从事犬类养殖、销售诊疗四类行为。
对个人擅自养犬的,由城管执法机关依法没收其无证犬,并视情节给予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处罚,处罚结果在社区公示;对单位擅自养犬的,除依法没收其无证犬外,将视情节给予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对不按规定养犬的,由城管执法机关责令其当场纠正,并在其《养犬许可证》上记录违法行为,视情节给予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对因不按规定养犬造成犬只伤人或致人患病的,除责令当事人负担全部费用和赔偿损失外,给予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市民可拨打以下电话监督投诉——
市城管办:85063102;
市工商局:86984393;
市农业局:87024885;
市畜牧兽医总站:86781409,86781400;
市城管执法局:9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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