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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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007版:天下·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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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贞昌涉嫌受贿
· 高雄运钞车司机
劫走3500万现金
· “机要费”案再下通牒
· “金援外交”为弊案遮丑
· 台“宪兵”捂昏“倒扁”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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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机要费”案再下通牒
勒令“扁办”11日前送“机密资料”
  审理“国务机要费”案的“台北地院”合议庭,去年底两度驳回检察官提出的保全证据申请后,3日下午以专人送达“最速件”方式,第二度发函“总统府”,限期在本月11日中午12时前,将6件“外交资料”核定为所谓“国家机密”的文号、流程、保管单位及承办人等,送交合议庭。

  据台湾媒体报道,合议庭3日的公函,受文者主要是“总统府”,但函文中则根据检察官的请求,除给予“总统办公室”,也请一并转知“副总统”吕秀莲办公室。换句话说,合议庭这份公函,“总统府”收到后,须同时转交“正副总统办公室”处理。

  另外,合议庭3日下午也同样以最速件方式,派专人送交公函给台“高检署”,要求“高检署查黑中心”说明“国务费”案侦查当时,为什么会将侦查卷附件编号10至12、陈水扁指称的6件“外交工作资料”、陈水扁的笔录等相关卷证,都列为“机密卷宗”的依据和原因。

  合议庭这两份公函,将作为本月12日上午第四次开庭审理时,处理“国家机密”数据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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