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行政部门负责人苏贞昌1997年在担任台湾民意代表期间,曾经接受了一些中药厂商金钱。目前此案已经由台湾检察部门查黑中心侦办,苏贞昌也将在近期被台湾检察部门约谈。
据报导,这起行贿案与1993年台湾立法机构颁布的“药事法”有关,根据这个“药事法”规定,一般的中药商不能再为民众抓药,这严重影响了药商的利润,因此台湾的中药商联合会在1997年开始游说台湾立法机构修正这项规定。
台湾的中药商联合会集资了4000万元新台币,其中的3000万元新台币送给了台湾立法机构的民意代表,当时担任台湾民意代表的苏贞昌也收受了药商的现金。对此,苏贞昌表示,他收的是很平常的“政治献金”,并不违规。
苏贞昌3日还表示,明明是政治献金,却被说成受贿,他认为是个阴谋,是针对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政治阴谋。
据报道,这些案件曝光的原因是,台湾检察部门2006年在侦办一起台湾中药商联合会涉嫌的弊案时,意外发现业者有花钱行贿民意代表的行为,在查扣的一本“送钱账册”中,除了有多名现任的台湾民意代表以外,还发现了苏贞昌的名字,账册记载苏贞昌收了10万元新台币。民进党主席游锡堃表示,既然司法已在侦办,就希望司法秉公处理,如果有受贿的行为就应依照法律来办理;如果没有受贿,也希望还苏贞昌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