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浙江省政府新近出台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定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2007年要全面开展我省的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同时积极启动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浙江是一个方言大省,早从1996年就启动了针对师范院校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之后测试对象逐步扩大到教师、广电系统的播音员和主持人等。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接受测试近90万人次,其中教师受测面达到90%,播音员、主持人已实施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普通话水平测试已成为推广普通话最为有效的手段。2005年9月,省语委、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联合下文,规定全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必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三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目前全省已有近2万名公务员参加了测试。
实施办法还规定,像话务员、影视话剧演员、解说员、导游等公共服务的岗位人员都必须通过相应的普通话等级测试。
本报记者 王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