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莫利萍) “听说车船税要涨,是不是有这回事?”近日,从朋友那里听到风声的私家车主黄先生向本报咨询有关车船税的消息。对此,昨天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不同类型车辆缴税的高限标准提高了一倍左右。不过新的标准仍在制订中,目前浙江省暂按原标准执行。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载客汽车税额标准将从原先的60元~320元提高到60元~660元;载货汽车从按净吨位每吨16元~60元提高到按自重16元~120元。与原来相比,车辆税额的低限标准没有变,高限标准则提高了一倍左右。同时,免征车船税的范围也大大缩小,除了军用、警用车船之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车都必须缴纳车船税。此外,内外资企业车船税从名称到税额也实现了统一。
“这一涨每年又得多掏钱了。”私家车车主李先生表示,自从买了车,每年一大笔养车的费用让他压力不小,最近油价刚稍微降了一点,税又要涨了。不过税务部门人士表示,尽管“涨价”已成定局,但由于绝对数额不大,对车主养车成本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可能会比现在多掏一两百元。”该负责人估计。
据了解,对7座以下的私家车,我省原来的标准是每年征收100元车船使用税,等新标准正式执行后,已经缴纳的车主将实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