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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5版:每日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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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王昭耀:一审死缓 匡炳文:终审15年
安徽两高官涉贪受审
  ■贪官档案

  姓名:王昭耀

  曾任职务:安徽省副省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

  主要案情:收受财物人民币704万余元、650万元财产不明

  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12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62岁的王昭耀曾任安徽省副省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2005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2005年9月29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2006年11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2月至2005年2月,王昭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近650万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贪官档案

  姓名:匡炳文

  曾任职务: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省地税局局长、政协常委等

  主要案情:收受人民币96.1万元、美金5.1万元、伙同儿子匡中平收受32万余元

  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父子受贿案日前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处匡炳文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判处其子匡中平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

  匡炳文现年70岁,曾先后任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安徽省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安徽省政协常委等职。其子匡中平案发前是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工作人员。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1993年至1997年期间,匡炳文利用其担任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安徽省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匡中平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中匡炳文单独收受人民币96.1万元、美元5.1万元,伙同匡中平收受人民币32万元。

  安徽省高院审理后认为,匡炳文、匡中平共同受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原判根据匡炳文的犯罪情节及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代大部分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涉案赃款已全部被追回等,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适当,匡炳文关于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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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传媒 A0015 安徽两高官涉贪受审 2007-1-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