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的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政策自今年1月5日起正式实施:购买单价在10000元每平方米以上(含)住房或购买独栋别墅、联排式别墅、酒店式公寓、层高超过3米的住宅暂不发放公积金贷款。
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进行一系列调整,除了“控制购非普通住宅的贷款”外,还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中还贷能力系数由0.45调整为0.3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购买套型建设面积90(不含)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为30%。实施这项政策的目的很明确:抑制高价房、别墅等“非普通住宅”的发展,以达到给高房价“刹车”的目的。
作为第一个施行该项规定的大城市,南京此举立即遭到议论,也引起了杭州人的关注。公积金是否该对房价设槛的话题,开发商、市民、专家们众说纷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