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为使对特困户的走访更有针对性和人情味,今年起北京市崇文区将根据特困户的自身需求“定制”价值在300至500元的慰问品,将群众最需要的东西送到他们手中。另据报道,辽宁省今年要为1000个棚户区贫困家庭和1000个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送去温暖,让200个城市社区贫困家庭在春节看上电视,帮助200个孤儿得到关爱,并为1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在此,笔者不禁为这种“量身定制温暖”的做法叫好。
在“送温暖”活动中,领导走访贫困家庭时常常要送去一些生活必需品,如米面粮油等。这些物品虽然不多,却体现了政府对贫困家庭的一种关怀,自然也会受到他们的普遍欢迎。但如果置贫困家庭实际需要于不顾,盲目送去一些生活必需品,这种“温暖”或许要大打折扣。常言道:“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却各不相同”。由于一些贫困家庭各自的实际情况不同,因而他们所需要的帮助也各有差异。米面粮油这些生活必需品固然是每个贫困家庭所需要的,但未必是他们当下最急需的。因此,那种千篇一律泛泛的“送温暖”,看上去热热闹闹,但有时候是“姿态”成分居多,所取得的社会效果并不是很好。
既然是送“温暖”,是真心关心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政府部门就应送出他们最急需的物品,提供一些切实有效的服务和帮助。当然,要做到这一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就必须深入到贫困家庭中去,了解他们的具体生活状况,了解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从而为他们送出一些“量身定制”的“温暖”。这种工作方式,自然好处很多,除了能真实了解到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之外,还有利于增加政府与被访家庭之间的感情,让困难群体更多地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
由此可见,北京市崇文区和辽宁省的这种送温暖做法,具有新意,值得肯定。它不但体现了扶贫济困的本质含义,而且还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与困难群众的联系,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编辑手记:
看到这则关于“温暖”的评论,深深为文中所表达的前瞻性和人文关怀叫好。年关将至,又到各级领导为困难群体“送温暖”的时候了。“送温暖”是好事情,说明政府惦记着、关心着困难群体。但怎么送?送什么?什么才是困难群体真正需要的“雪中送炭”,确实需要好好掂量掂量。联想到本报去年11月曾经报道过的“杭州部分‘爱心超市’遭遇尴尬——市民爱心捐献来的很多物品因不适合困难户的需要,反而成了压箱底的存货”,希望一向以“务实”闻名的浙江,在送温暖时也一样地务实、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