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22日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全文共分九个部分,分别是:清醒认识全面加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控制在13.6亿人以内。 决定指出,“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14.5亿人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
我国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存在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政策内生育水平明显上升、特殊人群超生在城乡同时抬头等六个方面的风险。
我国将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决定要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流入地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
我国将增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决定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医疗保健机构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积极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促进住院分娩和母乳喂养,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和安全接生。
违法生育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明确要求,“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