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记者从浙江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浙江省公务员培训“十一五”规划》已于日前出台,计划到2010年底,全省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90%以上,另外,对公务员的普通话、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也有了更严格的要求。
对于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先培训后上岗。全省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应达100%,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新录用公务员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任职定级。凡是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完成规定的脱产培训任务。
我省还将举行普通话培训考核,到2008年底,全省45周岁以下公务员原则上要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到2010年,全省45周岁以下公务员必须通过电子政务考核,以适应机关网上办公及信息技术发展需要。
此外,到2010年,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获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或浙江省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证书(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考试证书)的公务员,必须通过省公务员外语水平等级考核。
以后我省还要建立公务员培训档案和公务员培训管理信息库,推行学分制管理,对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在职自学等情况按学分或学时进行统计并考核,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刘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