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早报供本报 成都市青羊区某餐饮企业3名护卫,因怀疑一名叫宋忠荣的男子偷盗自行车,遂将其殴打致死。昨日上午10点,青羊区法院对邵继等人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宣判,邵继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2006年2月13日晚上9点,邵继等人在青华路暂住房外面看到一名男子,行动非常可疑,邵继认为该男子是想偷他停在院子里的电动自行车,于是抓住宋忠荣就是一阵暴打,随后又叫来同事邓全明、金琦超等人,将宋带往一茶楼;随后,邵继让宋忠荣通知家人拿5000元现金来赎人,宋忠荣不从,再次遭遇殴打,倒在地上无法动弹,邵继等人这才慌了神,赶紧拨打120,但宋忠荣终因脾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经青羊法院审理认为,邵继、邓全明和金琦超等人故意殴打宋忠荣,致其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最后,青羊区法院宣判,邵继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其余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3名被告人将共同承担宋忠荣妻女19万余元的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