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几年好像被大家盯上了,有点事情就闹得全国轰动。
1月24日一早,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和市委督察室分别致电深圳市交通局,投诉个别公交车辆不干净。当日上午11时,深圳市交通局便召开紧急大会,成立了公交清洁专项行动小组,成立专项行动监察小组,可谓大动干戈,立即引来舆论批评(详见1月24日《南方都市报》)。
市委书记一投诉,公交公司便大动干戈,人们的共同质疑是:如果是一个普通乘客投诉,公交公司会同样重视吗?这就触及到了事情的实质,这就是多年前说得很多“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
近几年产自深圳的“轰动新闻”比较多,“打击河南籍犯罪团伙”的横幅是深圳挂出来的;工伤民工无人过问,爬上高楼讨公道——毫无心肝的“跳楼秀”一词,也起源于深圳;就在两个月前,即去年11月29日,深圳警方将百余名涉黄人员押解到街头“公开处理”,招致社会各界广泛质疑。
把这些事情搜罗到一起,不是要跟深圳过不去。深圳是特区,不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上先走一步,早些年在思想意识上也是开风气之先的。但是,这类或明显歧视,或不尊重人的基本权益,或凸显“人治”效应的事例,接连不断地从特区冒出来,不能不令人深思。深圳出现的这些事情其实在别的地方也很常见,只是因为深圳是特区,出了事情就格外引人注目。
楼房造得高一点,马路修得宽一点,广场建的大一点,打扮酷一点,举止言谈比外国人还外国人一点,都是容易办到的,难的是割掉脑袋后面那条看不见的小辫子。别看大清国寿终正寝一百多年了,许多人脑后仍拖着这条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