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院报告中,都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重要标准。但我想法院、检察院就应该铁面无私严格执法,其严肃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两院报告不应该像政府工作报告一样以‘和谐’为标准。对这一点,我不是很理解。”昨天下午,省人代会杭州代表团的分组讨论上,一位代表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
话音刚落,就引起了代表们的议论。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杭州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志钧代表快人快语地接上了话茬,“我认为这个‘和谐’是有讲究的——法官要铁面无私没错,但绝不能‘机械执法’。”
张志钧接着说了自己遇到过一个事例—— 杭州的一家单位建了道围墙以方便停车,却将隔壁小区的一个出口堵了。多次交涉未果,小区居民将该单位告上了法庭。区法院依据围墙建在这家单位范围内,判处小区居民败诉。
居民觉得不服,又上诉到市中级法院,中院请双方及街道、社区共同坐下来协商,心平气和一谈,最终单位将围墙退后1.5米,社区也答应白天将小区内场地免费提供给该单位车辆停放,“双方皆大欢喜,现在两家关系也非常和睦。”
“按理说一审法院判得是没错,但却没真正解决问题。二审法院通过调解就圆满处理了事情。不死抠法律框框,而是讲和谐,可能效果更好。”张志钧代表说。
这个故事引起了很多代表的共鸣,而那句铁面绝非机械执法,更让大家频频点头。 本报记者 胡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