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少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在六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的情况,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这一动向,已经核查了有关违规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目前,专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有关管理规则和操作指引已起草完毕,将适时发布。
这位负责人强调,每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者进行短线交易;每个上市公司都必须制定专项制度,指定专门人员,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
上证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上市公司高管在牛市行情中买卖股票行为日益频繁,而且绝大多数操作相当成功,低位买进、高位卖出现象非常突出。
自2006年5月17日起至6月6日,黑牡丹一名董事、一名监事、一名高管累计抛售公司股份98120股。最后一次抛售前的6个月内,黑牡丹股价累计涨幅达到了55.3%,而之后两个月,股价下挫了21.4%。
2006年12月15日,金发科技两名董事、两名监事、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不约而同”地选择抛售金发科技股票,数量从16759股至57万股不等,合计抛售量高达112.2879万股。当天,金发科技股价走势平稳,报收于36.07元,微涨0.28%。而此前一年,金发科技累计涨幅高达371%。
2006年12月20日,恒生电子董事黄大成卖出恒生电子股票118万股,占当天成交总量的20.7%,股价当天涨停。12月21日,公司董事陈鸿抛售恒生电子股票47.39万股,同时两名监事分别抛售5万股和2万股,当天股价出现一定幅度下挫。而之前8个月,恒生电子累计涨幅高达141%。
2007年1月5日,新安股份监事贾旭东出售1669股公司股份,占其持股量的17.2%。之前6个月,新安股份飙升了77.1%。
此外,最近股价表现耀眼的古越龙山其高管也开始陆续抛售手中的股票,涉及三名董事和一名监事,抛售从2006年10月18日开始,最近一次抛售是2006年12月19日。
与高价抛售相呼应,上市公司高管建仓时间的选择也相当“绝”。交易数据显示,高管建仓后,绝大多数公司股价都出现急速拉升行情,涨幅巨大。
最近发生的一个案例是山西焦化。2006年11月22日、27日、28日、30日,山西焦化五名高管和一名监事陆续第一次购入公司股票。2006年12月1日开始,山西焦化股价持续拉升,短期涨幅达到了44.6%。
虽然,上市公司高管可以随意买入自家公司股票,但卖出时会有一定的限制。新《证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这就意味着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自家公司股票不能过于频繁,否则挣再多的钱也无法受益。
据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