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供本报稿 与“双面毒王”陈炳锡联手制造了“全球最大冰毒案”的“技术大毒枭”刘招华前天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度出庭受审。刘招华仍“咬定”其所制的并非“冰毒”,不过是一种另有用途的“化学中间体”,但这一说法没有得到出庭作证的毒品鉴定专家的认同。
涉案化学品被申请重新鉴定
2006年6月26日,刘招华涉嫌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在广州中院首度开庭。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至1999年,刘招华先后伙同陈炳锡(一审已判处死刑)等人在福建省福安市、广东省普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地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8000多千克,并将部分毒品甲基苯丙胺运到广州等地贩卖,从中获利3200多万元。
由于案情复杂,这次庭审一共持续了三天。在第二天的庭审中,刘招华制造出的涉案化学物品究竟是不是“冰毒”成为庭审焦点。刘招华认为其在福建和广东生产的是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或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并辩称,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或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在常温下是无色透明或白色粉状晶体,溶于水,并且呈酸性;而甲基苯丙胺(冰毒)在常温下是透明的或无色油状液体,是不溶于水的。刘招华称,这些物质的分子式也完全不同,并称他造的化学物品是一种“化学中间体”,目前可能应用于灭鼠剂等,而不是作为毒品使用的。
公诉人则出示了广东省公安厅出具的鉴定结果,证明被警方扣押的十数吨化学物品就是冰毒。刘招华及其辩护人认为,广东省公安厅出具的鉴定结果不具备权威性,进而向合议庭提出,委托国家相关的权威药品检验部门对涉案化学品重新进行鉴定。
去年7月,传出消息称,经过慎重研究,审理刘招华案的合议庭已同意被告人刘招华及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的申请,对涉案化学物品进行重新鉴定。据此,法庭将启动重新鉴定程序,而鉴定结果将被作为本案的关键证据之一。
时隔半年专家出庭指证
昨日上午,时隔半年之久,本案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再度开庭审理。同上次一样,法院以“不公开审理”为由不允许媒体记者进入庭审现场旁听。庭审过程持续了整个上午。据进入庭审现场的有关人士透露,本次系就一些新证据进行补充开庭,控辩双方的焦点依然是涉案化学物品是否属于毒品。刘招华及其辩护律师始终坚称,其造的并非冰毒。而控方则针锋相对,出示了多份证据,并请出了公安厅的一位化验工程师出庭,指证刘招华确系“制毒”。
刘招华昨又称是造老鼠药
昨天上午,被控制造毒品18075千克的“世纪毒王”刘招华涉嫌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在广州中院进入一审第二次开庭。据悉,刘招华制造的冰毒,超过其案发前全世界一年查获的冰毒总量。
昨天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多份证据。这些证据一致显示,刘招华确有制造和贩卖毒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