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货车倒车,碾死了6岁的小鲍(本报2006年8月24日A6版曾报道),昨天,肇事司机被杭州下城区法院以过失死亡罪判了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肇事司机徐某,今年32岁,浙江常山县人,从事个体运输,也有一个与小鲍年龄相仿的孩子。
去年8月23日晚8点,他开重型自卸货车,在体育场路和环城东路交叉口的施工路段倒车。既没有叫人在车后指挥,也没有注意观察路况,结果车尾撞上了小鲍母亲的电动车。小鲍头部被货车左后轮碾压,死亡,小鲍母亲左下肢被撞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驾驶机动车辆过失致人伤亡。因徐某有投案自首情节,同时支付了被害人家属的几万元费用,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所以酌情从轻处罚。
本报通讯员 夏剑法
本报记者 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