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闻午报》报道,红遍大江南北的易中天的《品三国》有了“双胞胎”?日前,市场上出现了一本与之相似的《品三国前传之汉代人物风云》(简称《前传》),出版《品三国》的上海文艺出版总社因此将《前传》的出版商和销售商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276万元。该案在上海黄浦区法院开庭审理。
上海文艺出版总社表示,《品三国》是自己通过竞标获得专有出版权的畅销作品,从去年7月出版开始,该书月月稳居同类图书排行榜之首,并创造了多个出版界“新纪录”,掀起了势不可挡的“易旋风”。而《品三国前传之汉代人物风云》的书名、封面设计、厚度、开本、作者署名甚至版式等,都和《品三国》非常相似。经查实,这本书是由人民出版社以“东方出版社”的名义在去年7月初出版的。
此外,《前传》的内容、作者署名与人民出版社去年出版的《汉代风云人物》完全相同,只是改了书名,并仿照《品三国》做了设计上的变动。
因此,文艺出版总社认为,《前传》与《品三国》有诸多相似,足以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人民出版社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图书销售商,对《前传》的刻意模仿等行为非但不予抵制,反而积极推销,其行为亦构成不正当竞争,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要求图书销售商停止销售并销毁《前传》;人民出版社收回《前传》并与所有尚留存的《前传》一并销毁。
被告方表示,涉案的两本书是同期出版发行的,仿冒不具可行性。此外,易中天曾授权东方出版社对《前传》全权处理,但对书名却没有做具体的约定,自己的行为没有侵权。庭审后,原被告同意调解,但赔偿数额还需协商。
卢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