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有些老话要说。逢年过节,亲朋聚会,借酒助兴,当属快事。但,如同酒的酒精含量都有个度数一样,饮酒也要有一个“度”。黄庭坚在《谢答闻善二兄弟》中“四座欢饮观酒德,一灯明暗又诗成”,说的是喝酒要讲究“酒德”。古人说的“花要半开,酒要微醉”讲的也是饮而不过,饮而不贪之理。换言之,酒饮到不影响身心、不影响正常生活和思维规范的程度才好,要以不产生任何消极不良的影响与后果为度。
如今,酒后驾车、酒后闹事、豪饮滥喝、强逼硬劝的事并不鲜见。前些日子,一些地方的翻车人亡事件,还有刚发生的数人喝几瓶白酒,导致3人死亡的惨剧,无不与酒后驾车有关。
在酒桌上有的人还以各种“段子”、 “顺口溜”要挟,以达到斗酒和酗酒目的,不免乐极生悲,追悔莫及。有的人一上酒桌往往喜欢各种“段子”佐酒。仔细品位这些“段子”,不难看出其中的消极成分。常常是“段”不在长,染“黄”则香;话不在多,着“色”则灵。不少“段子”既无文化底蕴,又下流不堪,俗不可耐,口无遮拦,只会播谬种,坏风气,丑形象,损文明。
这样的喝酒,我想是失去了喝酒的原本意图和情调。那种一喝就醉,一醉就耍酒疯,借几分醉意又胆大离奇的人,还是远离酒场的好。生命只有一次,但愿,“不劝酒”、“不酗酒”、“不斗酒”能成为大家的饮酒习惯,不仅过年时节如此,平常日子也应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