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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0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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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嫌七百月薪寒碜,他向夜班女工下了手
杭州滨江“12·4”凶杀案告破
  本报讯 他,是杭州滨江“12·4”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宋某。2006年12月4日晚,他埋伏在滨江区南环路以南铁路浙赣线约12公里的地方,那里有片小树林,他盯上一个单身下班回家的年轻女子,然后拔出了刀……(本报2006年12月6日曾报道)

  目前,他已被警方刑拘。

  被害人李小怜(化名)是甘肃人,生前和丈夫一起在滨江区打工,家中还有一个3岁的孩子。25岁的她和丈夫过着拮据的生活,每天带着10元去上班,中餐在工厂花5元解决,有时甚至不吃菜只吃饭,还有5元要带回家。

  12月4日深夜,丈夫左等右等不见小怜回家,沿着她的上班之路寻找。他走到了一条小路前,这条小路位于一片小树林之中,是上下班的工人们用脚踩出来的,小路没有路灯。

  丈夫一遍遍地走在寻妻的路上。借着蒙蒙亮的天光,他看到小路旁的小树林里有一样白色的东西。“这不是小怜的棉衣吗?”丈夫叫出声来。旁边,小怜静静地躺在一边,一动不动。

  白色的棉衣,小怜身上的8处刀伤,她身上的5元钱也没了……这些东西摆在专案组刑警们面前。“凶嫌在哪里?”面对死者丈夫痛不欲生的表情,刑警们暗自下了决心。

  小怜的致命伤在脖子处,而在锁骨处也有一个大伤口。不久,一把断刀被刑警们发现了。通过对断刀和现场的调查,刑警们大致刻画出了凶嫌的特征:个头不高,一个人作案,很可能有犯罪前科,并且有再次作案的可能性。

  “晚上到这里多来来……”案发后,刑警们每天晚上到这里巡逻。1月21日凌晨,一个小个子抬着一台电脑又出现在这一带,样子鬼祟。电脑是从旁边的单位偷来的。当刑警们将他的特征和那天现场得到的数据比对时,确定他就是凶嫌。

  他姓宋,今年刚满18岁,2006年6月才从少管所出来,15岁时他犯下了一起抢劫案。从老家来杭州后,一度当起了跑菜生,一个月的工资是700元。他嫌钱来得太慢。

  12月4日晚,他就埋伏在了小树林里。前面,几个女工结伴回家,没机会下手,直到单身的小怜出现……对她进行一番侵犯后,他抢走了5元。怕她报案,宋某又拔出了刀子。

  由于只得手了5元,他不甘心,后面几天居然还在周围寻找下手的目标。

  

  刑警提醒:夜班女性若要经过偏僻路段最好是结伴同行。从安全考虑,宁愿选择远一点的大路。公安机关已经加强了对类似“死角”的巡逻力度。

  本报记者 胡大可 本报通讯员 汪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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