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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6版:每日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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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熊猫烧香”病毒案在鄂告破
浙江警方抓获3名销售传播嫌犯
  新华社电 湖北省公安厅12日宣布,根据统一部署,湖北网监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江西、云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李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等6名犯罪嫌疑人。这是我国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

  据介绍,2006年底,我国互联网上大规模爆发“熊猫烧香”病毒及其变种,该病毒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传播,并将感染的所有程序文件改成熊猫举着三根香的模样,同时该病毒还具有盗取用户游戏账号、QQ账号等功能。该病毒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截至案发为止,已有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遭受感染和破坏,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瑞星2006安全报告》将其列为十大病毒之首,在《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病毒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一举成为“毒王”。

  今年1月中旬,湖北省网监部门根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部署,对“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者开展调查。经查,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者为湖北省武汉市李俊,据李俊交代,其于2006年10月16日编写了“熊猫烧香”病毒并在网上广泛传播,并且还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在网络上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非法获利10万余元。

  经病毒购买者进一步传播,导致该病毒的各种变种在网上大面积传播,对互联网用户计算机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李俊还于2003年编写了“武汉男生”病毒、2005年编写了“武汉男生2005”病毒及“QQ尾巴”病毒。

  另外,本案另有几个重要犯罪嫌疑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王磊(男,22岁,山东威海人)、叶培新(男,21岁,浙江温州人)、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王哲(男,24岁,湖北仙桃人)通过改写、传播“熊猫烧香”等病毒,构建“僵尸网络”,通过盗窃各种游戏和QQ账号等方式非法牟利。

  目前,李俊、雷磊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本报讯 丽水和温州的几名案犯直接参与了该病毒的销售传播。被抓获的温州籍犯罪嫌疑人叶培新今年21岁,大学刚毕业, 2月9日叶培新被永嘉公安在家里抓获。他供述,买了该病毒后,他已经利用病毒盗取了几千个游戏账号。据他供述,他是花500元钱从网络买的病毒,并用这个病毒盗取了几千个游戏账号。“觉得做黑客很刺激,很好玩,并不知道这样做违法。”叶培新还以300~500元的价格将病毒转让给其他4人。

  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指示,丽水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于2月6日全力进行侦控,发现了一个由3人组成的在网上销售传播“熊猫烧香”病毒的犯罪团伙。经过反复调查后,锁定该犯罪团伙就在丽水市区丽阳街的一间出租房内。当天夜里,当3名犯罪嫌疑人再次上网作案时,被在旁守候已久的网监支队和岩泉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案犯的计算机中查获了正在网上进行销售的病毒软件,并将其作案工具进行提取封存。主犯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丽水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赵玉林支队长介绍,“熊猫烧香”病毒在全国的销售传播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隐蔽性,丽水查获的这个犯罪团伙属于全国传播网络的二级销售组织,主犯张某22岁,云和县赤石乡人。该犯罪团伙运用出售流量交换、在病毒上搭载木马、盗取游戏账号等方式非法获利、传播病毒,已在丽水疯狂作案近一个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本报记者 苗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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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传媒 A0016 “熊猫烧香”病毒案在鄂告破 2007-2-13 48257178002CE17348257280004A4CC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