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处分97260人,占党员总数1.4%。。其中,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等受到处分的有78980人,占受党纪处分人员的81.2%。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3530人,占受党纪处分人员的3.6%。此外,还有37775人受到政纪处分。查处了一批省部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有7名省部级干部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充分说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干以胜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