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他要是走正道,应该是个人才。”13日,湖北省公安厅网监总队一位专家如此描述李俊。
李俊,这位25岁的制造“熊猫烧香”病毒的犯罪嫌疑人,是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人。12日,他被湖北省公安厅抓获。
至此,“熊猫烧香”病毒已经肆虐数月。
“熊猫烧香”是一种超强病毒,感染病毒的电脑会在硬盘的所有网页文件上附加病毒。如果被感染的是网站编辑电脑,通过中毒网页病毒就可能附身在网站所有网页上,访问中毒网站时网民就会感染病毒。
13日,湖北仙桃警方媒体通报:将择日在www.xt110.net网站公开“熊猫烧香”杀毒软件,供网民下载。
李俊交待说,制作“熊猫烧香”病毒仅用2个月,当初是为“好玩”,现在后悔不已。
被抓获后,李俊在看守所里写下杀毒软件程序,交给了警方。经试验,该程序能在几分钟内彻底杀灭“熊猫烧香”病毒。
而在网易科技频道上,一项有近8000名网友参加的不记名调查中,有53%的网民对于“熊猫烧香”作者李俊的行为“深表遗憾”,认为这是“天才用错了地方”。
求职不成,制造病毒
李俊中专毕业后参加过网络技术职业培训班,曾在某电脑城工作;同为25岁的同伙雷磊是其同乡兼同学,两人交往密切。
据当地媒体报道,2004年,李俊曾多次至北京、广州等地寻找IT方面的工作,尤其钟情于网络安全公司,但均未成功。屡经挫折的李俊“抱着赚点钱”的想法,开始编写病毒,2003年编写“武汉男生”病毒,2005年编写“武汉男生2005”病毒及“QQ尾巴”病毒。
与李俊接触过的众多电脑爱好者均说:“李俊爱好电脑到了痴迷的地步!其玩电脑的技术属大师级水平!”
“熊猫烧香”背后的网络暴利
对众多网友而言,“熊猫烧香”是一个噩梦;但很少有人知道,“熊猫烧香”除带有病毒的所有特性外,“烧香”还具有强烈的商业目的:可以暗中盗取用户的游戏账号、QQ账号,以供出售牟利,还可以控制受感染电脑,将其变为“网络僵尸”,暗中访问一些按访问流量付费的网站,从而获利。
据湖北省公安厅介绍,李俊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每次要价500~1000元不等,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非法获利10万余元。
经病毒购买者进一步传播,该病毒的各种变种在网上大面积传播,通过入侵盗取证券、银行、信用卡的账号,其非法所得通过购买网络货币,完成“漂白”的洗钱过程;而通过病毒盗取的游戏账号、虚拟钱币,则通过中间批发商直接变现,再进入传统销售渠道。另一部分非法收入则是通过入侵网站,勒索网站收取佣金。
湖北省公安厅估算,被“熊猫烧香”病毒控制的“网络僵尸”数以百万计,按其访问流量付费的网站,一年下来,“烧香”入侵之后的整套“推广”获利累计数千万元。
本报综合《第一财经日报》、《楚天都市网》、《武汉晨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