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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台办谈两岸关系新动向
· 马英九辞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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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马英九辞呈生效
  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主席马英九13日遭台检方起诉后请辞党主席,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14日表示,国民党中常会慰留马英九,但其辞意甚坚,请辞已生效。

  此外,按照国民党党章的规定,将在3个月内选举新主席。马英九辞职后,将由国民党现任第一副主席吴伯雄代理党主席。

  ■各界反应

  港台舆论为马英九鸣不平

  新华社香港2月14日电 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因“特别费”案遭台检方起诉,成为港台媒体关注的焦点。14日出版的许多港台报纸都为马英九鸣不平,认为该案是“政治蹂躏司法,君子难敌小人”。

  台湾《中国时报》:马英九“特别费”案从一开始就具有高度政治性。如果马英九遭起诉,是台检方处理“特别费”的标准,未来大家也将关注检方如何处理“绿营”众多“天王”的“特别费”案。

  台湾《联合报》:本案极具争议,许多民众强烈表达“相信马英九清白”的意见,可见检察官的心证和社会大众的心证也有很大的落差。

  香港《明报》:马英九被起诉的另一不公平之处,在于去年8月民进党“立委”检举马英九违规使用“特别费”后,国民党“立委”亦以同样罪名检举民进党的苏贞昌、谢长廷、吕秀莲、游锡堃等人,但台检方并未公布对这四人的侦查结果。

  香港《东方日报》:台湾政坛又上演了一幕政治蹂躏司法、君子难敌小人的闹剧。在制度及潜规则的陷阱下,加上政坛的险恶,马英九成了替罪羔羊。

  香港《信报》:马案震动台局,政治操弄司法。陈水扁卷入“机要费”案一拖再拖,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司法机构受当权者操弄,无法履行独立审讯、伸张正义的功能,试问怎能取信于民?

  ■相关新闻

  国民党宣布取消“排黑条款”

  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常会13日晚通过取消“排黑条款”。提案的中常委蔡正元表示,虽经一番激辩,但中常会最后同意“排黑条款”与党章抵触,自始无效。

  国民党党章第43条明确规定,遭到台法院一审判决有罪者,不能代表国民党参选公职,这是马英九上任国民党主席之前的规定。而所谓的“排黑条款”,是马英九去年增加的提名办法,即遭起诉就下台。国民党党章并没有更动,子法径行增加,在“子法不能优于母法”的大前提下,严格说,马英九的“排黑条款”是无效的。     央视《海峡两岸》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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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天下 C0001 马英九辞呈生效 2007-2-15 钱江晚报c00012007-02-1500004;钱江晚报c00012007-02-1500007;48257178002CE17348257282002FDBFB;钱江晚报c00012007-02-1500006;钱江晚报c00012007-02-150000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