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宋黎胜 本报记者 方云凤
本报讯 昨天是杭州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一天,记者却听说了一个不好的消息:我省海宁许村13岁的女孩婷婷(化名)被表弟玩耍的鞭炮误伤了左眼。
昨天中午1时许,记者来到浙江省人民医院眼科病房时,婷婷正在睡觉,左眼包着白纱布,她的爸爸应师傅和妈妈余女士一左一右坐在床边,妈妈的眼圈红红的。
应师傅说,放寒假了,小外甥和婷婷的弟弟两个小男孩买了那种一闪一闪的电光棒点着玩。2月9日晚上6点半左右,两个小男孩又在家门口玩起了电光棒。婷婷的表弟玩完了一根后,随手把剩下的铁丝棒一扔,不偏不倚,正好扔到了婷婷的左眼上。
“妈妈,我痛啊,我的眼睛看不见了,什么也看不见了……”婷婷当时立马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应师傅和妻子急忙带女儿上当地医院检查。昨天上午,婷婷的左眼开始剧烈疼痛。父母亲又赶紧将女儿转送到了省人民医院眼科。
主治医生池新昌说,婷婷的左眼伤势很重。手术后,估计外观上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至于会不会影响视力,要看眼睛内伤的程度如何。
省人民医院眼科主任洪朝阳介绍说,婷婷是他们今年接诊的第一起被烟花误伤眼睛的病人,而因玩烟花、鞭炮而被误伤眼睛的病人,年年春节都有不少。
洪朝阳特别提醒家长,一旦孩子的眼睛被鞭炮或其他尖利的硬物(剪刀、钉子、筷子、铁丝等)伤到了,不管当时感觉疼痛与否,都要及时带孩子到医院检查。有些家长以为眼睛不痛就没事,这都有可能耽误治疗的最佳时间,导致严重后果。
另外还要提醒大家,购买烟花要到持证销售点,杭州市具有资格的烟花进货单位只有三家:杭州土特产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喜洋洋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和浙江京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杭州市允许燃放眼花爆竹从2月14日持续到3月5日(正月十六)。去年春节期间,杭州永宁坊和沁雅花园两幢高层建筑分别因烟花蹿入而引发火灾。消防部门提醒,燃放烟花一定要小心谨慎,在空地上燃放,也请市民和小区物业公司吸取教训,清理干净阳台、过道、消防通道,不要在这些地方堆放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