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末,在庆元炒瓜子的山东打工妹刘明芳,从大火中救出房东及其亲戚家的7个孩子,她却因此失去了所有家产。庆元人和故乡人同时伸出援助之手,让她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2007年1月4日,本报也将一万元爱心善款赠予明芳,帮助她度过难关。
春节到了,明芳还好吗?她的生活有困难吗?昨天晚上,带着牵挂,记者拨通了刘明芳的电话。电话中传来明芳欢快的声音和依稀的爆竹声,明芳说,2月4日她就和丈夫带着儿子回到山东老家,在娘家陪妈妈呆了一个星期。前天,一家人又赶到江苏丈夫的老家,和婆家人一起过团圆年。
“我们正吃饭呢。一大家子人,真是热闹啊。我们好几年没吃过这么热闹的团圆饭了,婆婆一家人高兴坏了。”明芳说的每一个字似乎都带着笑声。
“谢谢社会各界和钱江晚报的帮助,没有你们,我可能过不好这个年。过年前,我还是找不到合适的炒瓜子的店,就一直留在叔叔的店里帮忙。今年过年他们的生意很好,所以留在庆元过年了。我和老公先回山东看我妈妈。因为妈妈知道我在庆元被烧光了家,她很担心,我也好几年没回家了,所以这次一定回去看看老人家。”刘明芳说。
回到山东老家后,明芳被临沂市和苍山县两级的春节晚会请到了录制现场,领取了两个奖项。“这是我第一次上老家的电视,特别激动。”明芳说:“晚会主持人让我想一句最想说的话,我说:我感谢所有的好心人,没有他们,我站不起来。”
问起她过年后的打算,刘明芳立即说:“当然是回庆元啊,把自己的炒货店再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