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每年要带老人旅游一次、每天开点玩笑、多和父母见面……”这是余杭区中南村《赡养父母协议书》“精神慰藉”条款中的铅字,也是村里老人朱鸿发拿到的一份最焐心的新年礼物。
“一张《赡养父母协议书》让我们老年人的心里更踏实。”村民严佩英的生父朱鸿发说。
白纸写黑字 老少心有底
这份颇有趣的协议书由村委会统一制定,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子女的赡养关系用协议的形式进行了约定。上面明确规定了赡养的内容,包括供粮方式、居住安排、医疗待遇、生活费用、精神慰藉等等。协议在村委会、老年协会、妇代会的监督下,由被赡养人和赡养人双方协商签订。
在中南村,目前家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有127户,其中100户签订了《赡养父母协议书》,使老人和小辈的心里都有了底。
“农村普遍子女多,家庭收入低,在赡养上免不了有一些争议和纠纷。”中南村妇女主任严玉英说,签好的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老人、子女和村委会三方保管,子女不仅受到左邻右舍的监督,还将由村委会凭协议书进行调解,或出面申请司法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除了钱粮物 更需精神慰藉
在《赡养父母协议书》中,“精神慰藉”一栏显得尤为注目,是否与老人经常联系、是否经常去看望老人、节日是否和老人团聚等等都写了进去。据村党支部书记洪焕平介绍,“精神慰藉”一栏,是在制定协议的前期调查后特意增加的。
每年要带老人旅游一次、每天开点玩笑、多和父母见面……,尽管和其他条款的量化标准不同,协议上填写的“精神慰藉”内容基本都无法进行测定,但大部分老人都显得并不在乎。“儿子有这份心,平时常回家看看,生病的时候有小辈来陪,我们做老人的就心满意足了。”老人们认为,赡养协议最大的作用,是能看到子女的一颗孝心。
仅靠一纸不够 赡养更需孝心
6组村民沈灵仙是中南村出了名的“好媳妇”,“孝顺的不管怎样总会孝顺的,不孝顺签了协议也不一定马上会孝顺。”沈灵仙说。因此,这份赡养协议签与不签,对她来说都是一样的。
金阿五更是干脆地说:“媳妇的孝顺胜过儿子,我有吃、有住、有零花钱,生病时还是媳妇背我去医院的。这个签不签没关系。”
对此,余杭镇党委负责人表示:“赡养协议的出现,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给子女建了一道良心道德防线,让村民强化敬老、养老、助老意识。其实最重要的不是这个协议,而是营造一种良好的敬老倡孝风气。”
本报通讯员 金昌才 本报记者 杨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