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端木晶 罗凰凤) 据省统计局对5%。人口抽样调查数据,2006年11月1日零时,我省的常住人口为4976万人,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4980万人,与2005年末常住人口4898万人相比,增加了82万人,增长1.67%。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总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813.7万人,占总人口的56.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166.3万人,占总人口的43.5%。与2005年相比,这个比重高了0.48个百分点。全省全年出生人口为50.78万人,死亡人口为26.75万人,自然增长人口24.03万人。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稳步提高,人口结构也不断变化。与2005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5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1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