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刚过,开学伊始,教育的第一大利好,就是国家财政的专项资金拨付到位,从今年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
——2月28日《北京娱乐信报》
公平是和谐的要义。教育公平,事关人生起点与发展条件的公平,无疑是更带根本性的公平。推进教育公平,自然就成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教育若有短板,这短板就在农村,这是长期发展失衡的结果。先是好的学校建在了城市,再是好的老师调进了城市,最后,弄得好的学生也择校进了城。城里学校的生源越来越好,对老师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学校也就自然越办越好办。人、财、物在配置上的两极分化,步入恶性循环的怪圈,这才是导致城乡校际差距不断拉大的根本原因。
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有三个显而易见的意义,一是农村的学生不必再因缴不起学杂费而辍学,有助于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率;二是农村的学校不必再因收不齐学杂费而捉襟见肘,有助于缓解办学的经费紧张;三是农村的教师不必再拿微薄的收入来垫付学生的学杂费,有助于改善农村教师的经济状况。此外,更重要的是:免除学杂费的资金是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有中央财政的直接拨款,避免了地区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区域性短板现象。
有了农村学杂费全免,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就有了一个良好开端。然而,要破解强校愈强、弱校愈弱的“马太效应”,仅靠农村学杂费全免是远远不够的。
按财政部的要求,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还将对家庭贫困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费的补助,还将同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的保障机制,还将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的长效机制,还将进一步坚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即使做好了这一切,也只是提供了财力的支持。如何在教学设施的改善上扶持农村的薄弱学校,如何让师资在城乡学校之间合理配置,如何实施更公平合理的招生制度,如何使信息资源和培训机会更好地由城乡学校共享或向农村学校倾斜……肯定还有许多后续的工作尤其是制度建设要做。
补好农村教育的短板,教育才有可能是和谐的教育;有了和谐的教育,社会才能可能是和谐的社会。实行农村学杂费全免,仅仅是个开始,实现教育公平,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