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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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3版:每日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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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越老三国国界交界点
位于十层大山
· 毛主席纪念堂维修
· 举报窃自行车最高奖5000元
· 影视与演艺不得进自然保护区
· 三峡工程右岸下游围堰爆破成功
· 个税主动申报不到一成
· 上海普通感冒不使用抗生素
· 高中阶段学杂费全免
· 广东试行定额用水
· 国家调整278种中成药零售价
· 医生去年上缴190万“红包”
· “双星伴月”明日现身
· 宁夏2人因头孢曲松钠死亡
· 人大政协处置四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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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文化部等通知:
影视与演艺不得进自然保护区
  针对近一时期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导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屡屡遭受破坏的情况,27日,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禁止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    据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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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传媒 A0003 影视与演艺不得进自然保护区 2007-3-1 48257178002CE173482572900047021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