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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7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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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六招防范
招工陷阱

  在即将到来的招工、求职潮中,针对可能出现的招工陷阱,宁波、台州劳动和保障部门有关人士支招6项,提醒求职者注意:

  首先,一些人会利用打工者求职迫切的心态,主动上前帮忙找工作,这些陌生人决不能随便相信。找工作要尽量到那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的非营利性质的职业介绍机构。

  其次,要小心误入非法中介。一定要注意看这个中介是否拥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核准证,以及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按照规定,这些证件必须要上墙公布。另外,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职介出具招工委托书,如果职介没有招工委托书,求职时要特别小心。

  第三,找工作不要被那些表面看上去高薪的岗位所吸引,这样的岗位一般都会存在一定问题。要找那些收入待遇合乎常理的岗位。

  第四,注意招工信息是否真实。虚假信息包括虚构就业岗位,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劳动环境等不能兑现,以及工作时间有出入等。判别用人单位的招工信息是否真实,要多长几个心眼,比如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超出了该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

  第五,到企业、公司去面试时,要注意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要求你先交付所谓的押金、保证金。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收押金的单位坚决不能去。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做法已是违法。而打工者一旦交出押金也容易被用人单位控制。收取押金是比较常见的招工陷阱。

  第六,重视合同对切身利益的保护作用。如果打工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就会因为缺乏依据而很难受到保障,如果事实不清,只能以最低工资标准来补偿,这对劳动者来说十分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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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现场 A0007 六招防范
招工陷阱
2007-3-2 钱江晚报a00072007-03-020001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