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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港澳游,老人小孩凭什么要加价?
温州11家旅行社
联手打破“潜规则”

■本报通讯员 肖新华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本报讯 老人、小孩等赴港澳旅游,竟然要比其他游客多付一笔“年龄差别费”。昨天,记者从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了解到,这条已经在全国各地旅行社中存在了5年多的“潜规则”,从本月15日起,将被打破,温州11家国际旅行社共同发出承诺书,温州市组团的港澳游团队禁收“年龄差别费”,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据悉,这在我省尚属首例。

  记者同时了解到,在新马泰等其他出境游线路上,11家旅行社有可能也采取这一方法。

  “年龄差别费”根源在低价团

  记者了解到所谓“年龄差别费”是指:老人和小孩除了给旅行社交纳正常的团费以外,还要另交一笔200至400元的费用,这主要出现在各地一些赴港旅游的低价团中。

  温州市国旅的姜湘红副经理告诉记者,年龄差别费是激烈竞争下的无奈之举,出现的根源还是“零负团费”的原因。港澳游竞争激烈,为了拼抢客源,出现了大量低价团,例如1800元的香港4天游,就是负团费,温州到香港的来回飞机票都不止这些。

  低价使地接社拿不到该有的利润,他们便将购物作为赚利润的办法,而小孩和老人等消费能力很弱,旅行社只好以附加费弥补利润上的损失。

  “怪胎”存活了5年之久

  温州物价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夏战表示,老人、儿童并没有获得额外的服务,仅因为年龄差异,旅行社对其额外收费是违法行为。根据国家《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该行为显然有失公平原则。

  既然是有失公平,有法可依,为何它能存在5年之久呢?

  “年龄差别费不仅是温州旅游业中的‘怪胎’,全国都有这种现象。它的存在,是旅游市场发育不成熟的表现。”谈及“年龄差别费”,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所长钱勤一语中的。

  采访中,不少家长对老人、儿童报名港澳游还需要另外付费表示不理解。

  永嘉的陈方女士认为,儿童的行程和成人的行程是完全一致的,所以另外付费没有道理。而且儿童出游也会有花费,如今的孩子都是家里的“小太阳”,孩子看上的东西,一般家长都会尽力满足,所以儿童一样具有消费能力,所以说把“消费能力不足”作为给孩子另外增加费用的理由不合理。

  “我们老人年纪大了,相对手头有点积蓄。前年,我就和老伴港澳游了,多交了一些费用,心里很不舒服,这是对我们老年人的歧视。”一位姓戴的大学老师说。

  取消差别费是必然

  “旅行社搞‘低价团’其实是一种赌博经营,旅行社要承担很大的风险,现在很多游客消费比较理性,去商场等并不购物,这样旅行社只能面对亏本经营。”姜湘红告诉记者:“取消年龄差别费是旅游市场发展的必然,这样旅行社将不用承担风险,而且也能相对保证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游客不用被拉到各大商场消费,而能尽情里享受当地的风情美景。”

  温州市消费委秘书长蔡伟民则认为,抵制低价团,明码标价,通过兑现货真价实的旅游合同,加大消费透明度,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体现。

  消费者仍需擦亮眼睛

  记者在采访中解到,11家旅行社从本月15日起,一旦违反承诺书内容,将受到三方面的严肃处理:旅游协会以公开形式通报批评;建议旅游主管部门在年检过程中,酌情予以扣分;旅游质量监督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本月15日起,如果老人、小孩等报名由温州市组团去港澳游的团队中,出现加收年龄差别费时,可拨打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的投诉电话:0577—88829911,相关部门将对旅行社做出处理。

  不过姜湘红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心:“取消是必然,我们坚决接受。但如果其他旅行社不遵守这一承诺,仍用低价揽客,一些不知内情的消费者将会选择这些旅行社,将会造成部分客源将外流。”

  为此,有关部门提醒市民,要避免落入低价陷阱,也需要游客理性消费。如果消费者不切实际盲目追求低价,只会加剧旅行社的价格战,落个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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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现场 A0011 温州11家旅行社
联手打破“潜规则”
■本报通讯员 肖新华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2007-3-6 48257178002CE1734825729500467A8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