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档案馆
记者昨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4月1日起,我省在档案馆管理方面将有一部新的法规——《浙江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按规定,市民如果想看档案馆里那些“尘封”多年的未开放档案,可以提出书面申请。
按照以前的规定,档案馆中未开放的档案,市民是不得查看的。而从下个月开始,公民和社会组织如果想看这些未开放的档案,可以向档案馆提出书面申请,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将给您答复是否可以提供利用,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延长期限的理由还要书面告诉申请人。
另外,《办法》还明确规定,国家档案馆提供档案利用服务,除复制、邮寄及其他工本费用之外,不得收费。
周峰林 刘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