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3月9日下午,以打假闻名的王海状告“如烟”产品一案在北京西城法院一审宣判。原告在起诉书中罗列了“如烟”产品的“七宗罪”,要求销售“如烟”产品的全新大药房西单店和中友百货商场退货,并双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
法院经审理查明,“如烟”产品说明书中对产品的特点写明是根据“尼古丁替代法”设计。同时,“如烟”以及与其相关的“烟弹”分别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机构进行的相关检验,而且被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定为该协会认定产品。全新大药房也是在对“如烟”产品的各种手续进行审查后,才对外销售的。
法院认定,“如烟”产品未遭禁止生产销售,药房进行了手续审查后才进行销售,没有过错。
至此,全球首例控告戒烟产品案,终于告一段落。非烟草界人士表示,王海在中国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球控烟的大环境下,反而控告戒烟产品,其打假目的可能并不单纯。
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如烟”进行了包括大白鼠的肺部吸入、口服和注射等两项测试安全无毒,天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报告显示也无毒。
疾控中心鉴定“如烟电子雾化烟弹正常使用对人体健康无害”的结论公布后,全国政协委员方积乾教授在小组讨论上呼吁“加大禁烟力度”,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张保振回应了“禁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曾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国谈判团成员的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副会长杨功焕说,面对庞大的吸烟人群,面对依然发展着的烟草经济,中国控烟工作艰苦而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