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晶晶
从3月15日零时起,杭州停止在客运出租车运价外向乘客收取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昨天是这项新规定实施的头一天,记者亲身体验了一番,发现大部分出租车司机都能自觉,不违规多收那1元钱燃油附加费,可是还是有个别的哥和乘客对这项规定还不太适应。
的哥:加收1元习惯了
昨天早上9点45分左右,记者在文二路口公交车站拦下一辆车牌号为浙AT95××的出租车,目的地是少年宫。坐上车后,记者注意到贴在服务资格证下方的“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的提示贴已经被撕掉了。
车到目的地,计价器上显示金额为13元。记者从钱包中拿出一张50元纸币,的哥很快就把找零和发票一并递了过来。
记者数了一下,发觉只有36元,问司机:“师傅,不是说今天开始不用收燃油附加费了吗?”司机拍了一下脑袋,满是歉意地表示:“不好意思,这1元钱收惯了,忘记已经取消了,真是对不起啊!”说着就又递过1元钱。
还有粗心大意的的哥,忘了撕后车窗外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标志,经记者提醒才反应过来,赶忙将标志撕了。
乘客:有些还是多付了1元钱
不光是一些的哥、的姐没有适应新规,就连有些乘客都还没有注意到这1元钱燃油附加费已经取消了。
昨天下午,杭州春光出租车公司的徐师傅在庆春路世纪联华超市接上了一个女乘客。车到目的地定安苑后,计价器显示金额为10元,女乘客却一共拿出11元递给徐师傅。
徐师傅赶紧提醒她:“小姐,你多付了一元钱。”这位乘客才晓得,原来燃油附加费已经被取消了。
徐师傅还打趣地说:就像车子开起来有惯性一样,“多付1元”也有惯性呢!
运管:发现违规乱收费可投诉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各大站场督促清理出租车上张贴的有关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标志。而燃油附加费的发票也要全部拿离出租车,有公司的交给公司统一保管,个体出租车主则自行保管。要求所有出租车司机在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后,不能因此降低出租车的服务质量。
同时,运管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在3月15日以后,如发现出租车上还贴着提示贴,司机继续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的,可以拨打物价局投诉电话投诉。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