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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5版:每日新闻·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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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京城处分64名“问题律师”
  北京青年报供稿 昨天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第七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记者在会上获悉,全市64名“问题律师”受到了纪律处分,其中一名律师被取消会员资格,另外,63家律师事务所受到纪律处分。

  目前,北京一共有973家律师事务所、13066名执业律师。 据了解,去年市律协接到投诉案件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素质以及律师事务所收案、结案、收费、指派律师等基础管理制度方面。市律协相关负责人说,这说明相对于专业培训,现阶段北京律师行业的基础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006年,市律协受理当事人投诉332件,立案276件,审结267件,对63家律师事务所和64名律师作出了纪律处分, 其中,最严重的是一名律师被取消了律师协会的会员资格,被中止或取消律协会员资格的律师,不再享有合法执业保障权。

  其具体情况是,2005年7月11日,市律协接到北京某商贸公司的投诉,称原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柳建政律师有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市律协经过调查,证实柳建政不仅私自收取了当事人代理费,还在代理案件期间向委托人借款。2006年8月11日,市律协决定给予柳建政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此外,受到内部通报和公开通报的有42名律师、46家律师事务所。还有20多名律师受到了训诫和警告,10多家律师事务所受到训诫。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是实施行业纪律处分的权力机构,它能对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违反行业规范行为进行调查并给予行业纪律处分。当事人向律师协会提起投诉时效为自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

  ■新闻链接

  律师协会对违规者处分措施

  (1)口头训诫 以口头形式向违规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当面作出,并制作记录存档

  (2)书面警告 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送达违规律师或者其所在律师事务所

  (3)内部通报 将违规律师的违规事实在律协会刊上刊载

  (4)公开通报 将违规律师的违规事实在适当的公共媒体上公布

  (5)中止会员资格 2至12个月,由律协秘书处知会司法行政机关

  (6)终身取消 由律协秘书处知会司法行政机关取消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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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瞭望 A0015 京城处分64名“问题律师” 2007-3-18 48257178002CE173482572A10050C52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