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明星的个人收入少则几百万多则好几千万,税务部门是很容易找上门来的。成立公司就不同了,所有的收入成为公司业绩,你甚至可以将理发费用、服装设计费和文身费都计入公司成本,而这些统称“宣传费”的都成了合法的经营开支。更过分的,可以在国外设立“皮包公司”,这样即使公司经营税被征收,也不会很多了。
——艺人牌大了就想着单飞,《新京报》日前发表了艺人自立门户的“7条军规”,其中有一条谈到了艺人单飞与合理避税之间的关系。文章还以范冰冰为例说,其实早在5年前她就开了美涛影视公司,由其母亲打理。“虽然范冰冰没有借助自己知名度和经纪公司华谊争利,但人们有理由怀疑,美涛影视过去5年都有可能在为范冰冰合理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