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奥斯特浑身贴满了标签,从存在主义、象征主义、“穿胶靴的卡夫卡”到“后现代”,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从叙事角度来看,保罗·奥斯特这本书里三个故事都套用了侦探小说的外壳,即某人受雇于人,去跟踪、监视或是找寻另一个人,最终发现了什么,等等。这很老套,好像走进了爱伦·坡的莫格街。可是在这个总的行动序列中,奥斯特的主人公所面对的并非一桩通常意义上的罪案,随着调查一点点推衍开去,情节很快就发生了畸变与扩展,叙述的重心也从所谓的案情转移到施动者自身境遇上来。其实,奥斯特真正关心的是施动者自身何以陷入困境,以至怎样丢失了自我。
保罗·奥斯特的叙述风格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博尔赫斯那种形而上学的特点,同样是从精神与现实的错位中探讨人的生存境况,那种玄思匡辩之中同样充满了玩味的意趣。不同的是,他这儿更少了一些现实的情感承载——本来博尔赫斯已是手脚麻利地翻越了现实的樊篱,他则干脆从一旁扬长而去。读着这样的小说,脑子里总有一幅神秘而虚融的画面,过于超越的意图使得这部《纽约三部曲》显得过于空灵。这有点像是某种哲学的游戏攻略,无论怎么具有内在的活力,也很难切入现实的迷宫。书中尽管谜团不少,可是每个故事的主线都显得单薄,人物不多,场景也很简单。也许是词语和意象的多义性弥补了叙事的缺失,使得它并不缺少美学上的丰富性,而那些因为语焉不详而显得扑朔迷离的情节似乎也恰好印证了事物的不确定性。我们只能说,人对自我的认知,对语言的认知,都是有限的。